天津市生活垃圾分類箱房分類工作量化考核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考核機制,按照《*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建城〔2020〕93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及《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多方面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政辦規〔2021〕9號)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一、考核對象和內容
本辦法適用于天津市城鄉范圍內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示范街鎮、示范社區為重要考核范圍。
綜合考評各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分工落實與協同機制建設情況,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配套與規范設置情況,全程分類體系建設運營監管情況,源頭生活垃圾分類實際效果及社會評價反饋情況等。
綜合考評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內執行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引導落實情況,分類垃圾房箱房、桶站等集中投放點建設情況,設置值桶指導員、巡桶巡查員實施分類指導及巡查巡檢等工作的落實情況,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參與率與分類投放準確率情況,公共機構分類工作制度建設、計劃制定與落實、分類培訓指導以及倡導綠色辦公的推行情況等。
二、考核方式
按照科學、客觀、公正原則,采取綜合評價、現場抽查、自查自報、復查核實相結合方式,通過天津市垃圾分類“津彩分呈”小程序,每月實施“市考區”、“區互考”、“區考街鎮”、“街鎮考社區(村)”等聯合交叉考核,推動生活垃圾分類考核全覆蓋。
1.市考區:市分類辦考核組負責對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考核??己朔绞桨ú牧虾瞬楹蛯嵉貦z查。
(1)材料核查評定為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本項所得成績占考核總成績20%。重要考核六項內容:體制機制建設40分,分類收集和分類運輸20分,分類處理20分,組織動員宣傳教育15分,保障措施5分及加減分項。
(2)實地檢查評定為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本項所得成績占考核總成績50%。重要考核四項內容:體制機制落實情況20分,分類作業50分,組織動員宣傳教育20分,公眾評價10分(隨機調查1-3名居民群眾)。
(3)實地檢查點位選取將從各區所轄居住區與公共機構中隨機抽取相同數量、相同行業類型的考點。其中精品示范小區選取3家,其他小區選取2家,公共機構按照三種不同行業類型選取3家,各區上月自考居住區、公共機構中各選取1家組成。
2.區互考:市分類辦負責制定區互考名單,由各區考核組執行。
(1)區互考評定成績為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本項所得成績占考核總成績10%。重要考核五項內容:體制機制落實情況20分,分類投放25分,分類收集和運輸25分,組織動員宣傳教育20分,公眾評價10分(隨機抽查1-3名居民群眾)。
(2)具體實地檢查點位選取由各區考核組按照市分類辦考核要求,從各區所轄居住區與公共機構中隨機抽取相同數量、相同行業類型的考點。其中精品示范小區選取3家,其他小區選取2家,公共機構按照三種不同行業類型選取3家,各區上月自考居住區、公共機構中各選取1家組成。
3.區考街鎮:由區分類辦考核組對轄區街鎮進行考核,示范街鎮為重要考核范圍。
(1)區考街鎮評定成績為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本項所得成績占考核總成績10%。重要考核五項內容:體制機制落實情況20分,分類投放25分,分類收集和運輸25分,組織動員宣傳教育20分,公眾評價10分(隨機抽查1-3名居民群眾)。
(2)具體實地檢查點位選取由各區考核組按照市分類辦考核要求,從各街鎮所轄居住區與公共機構中隨機抽取相同數量的考點。其中居住區選取5家,公共機構選取5家,各街鎮上月自考居住區、公共機構中各選取1家組成。
4.街鎮考社區(村):由各區街鎮考核組對屬地社區(村)進行考核,示范社區(村)為重要考核范圍。
(1)街鎮考社區(村)評定成績為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本項所得成績占考核總成績10%。重要考核五項內容:體制機制落實情況20分,分類投放25分,分類收集和運輸25分,組織動員宣傳教育20分,公眾評價10分(隨機抽查1-3名居民群眾)。
(2)具體實地檢查點位選取由各街鎮考核組按照市分類辦考核要求,在轄區內隨機抽取社區(村)和公共機構進行考核。
三、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為每月6 日至當月末。每月15日前,完成街鎮對社區(村)考核;每月20日前,完成區對街鎮考核;每月22日前,完成區互考;每月28日前,完成市對各區的考核。每月28日前,市、區、街鎮考核組通過天津市垃圾分類“津彩分呈”小程序提交考核報表,考核項目要完整、客觀、公平、如實評價,每項考核指標后均可填寫附加說明及照片依據。次月1日至5日對上月考核情況進行統計、匯總、排名。
四、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納入天津市城市管理考核體系,并向各區、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考核情況,適時利用主流媒體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根據實際情況,以情況專報形式及時報送市委、市政府。
五、考核工作相關要求
1.考核人員選拔標準
市、區、街鎮要選拔政治立場堅定、素質過硬、經驗豐富能力強的相關業務骨干和城市綜合執法隊員組成考核組。
2.考核組履職要求
各級考核組要嚴格按照考核辦法的部署要求,對照考核評定細則認真細致、客觀公正、準確多方面 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結果按照考核時限及時提交。各級考核組要加強廉政教育,遵守考核行為規范,落實考核監管責任,定期開展考核人員業務培訓,認真履行考核職責,不斷提升考核評價質量。
3.考核人員數量要求
各級考核組須將本單位考核人員劃分成若干考核小組,每組保證2至3名成員。各考核小組對照考核細則統一行動,共同執行材料核查與實地檢查等考核評價工作。
4.考核紀律
對在考核工作中發現瞞報、謊報和造假的,扣除相應分數,情況嚴重的取消考核員資質,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六、附則
本考核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天津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量化考核成績表
2.市考區基礎材料評分表
3.市考區實地檢查評分表
4.區互考綜合考核評分表
5.區考街鎮綜合考核評分表
6.街鎮考社區(村)綜合考核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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